在当今的都市生活中,尽管理发店遍布各处,但要找到一位让自己满意的理发师并非易事。许女士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她非常满意的理发师,因此她在该理发师的推荐下,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了2万元。

在当今的都市生活中,尽管理发店遍布各处,但要找到一位让自己满意的理发师并非易事。许女士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她非常满意的理发师,因此她在该理发师的推荐下,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了2万元。然而,好景不长,这位理发师很快就离职了,让许女士感到自己的会员卡变得如同“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”的“鸡肋”,而且她发现无法退还卡内余额。因此,许女士将此事诉诸法律,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退还会员卡余额。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服务合同不宜强制执行,因此判决理发店返还许女士未消费的预付款,共计17607元。
许女士曾在一家美发造型店接受服务,并对店内一位理发师的技艺赞不绝口,于是在该理发师的建议下,她办理了会员卡并进行了充值。此后,她每次到店都指定这位理发师为其服务。
在一次到店时,许女士发现心仪的理发师不在,店老板解释称理发师正在休假,并提出亲自为她服务。同时,老板还告诉她店内正在进行一项促销活动,即充值15000元即可获得2000元的赠送,并能升级为五星会员,享受八折优惠。许女士虽然有些犹豫,但还是选择了充值。然而,当她再次到店时,发现那位理发师依旧不在,老板又告诉她理发师正在参加培训。许女士决定等理发师回来再进行理发,这时老板才透露了理发师已经离职的消息。
得知真相后,许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,坚决要求退还会员卡。但理发店的老板表示,根据会员卡的使用规定,如果要退卡,许女士需要支付开卡金额的80%作为违约金。经过核算,许女士的会员卡中还有17607元尚未使用。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,许女士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将此事告上了怀柔法院。
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在案证据,许女士与该理发店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,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合法有效。合同履行过程中,许女士因该理发店更换理发师,对其服务不满意而要求退还尚未使用的费用,此时服务合同不宜强制履行,故该理发店应退还许女士未消费的预付卡费用。理发店主张根据会员使用规则需要支付开卡金额的80%的违约金,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对该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。关于退还金额,根据许女士提交的会员截图,法院确定为17607元。据此,怀柔法院判决该理发店返还许女士未消费的预付款费用17607元。